最近几年,个别彩电企业为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,纷纷推出“200个预选位”、“224个预选位”、“256个预选位”的彩电广告,有的企业甚至宣称中国的彩电必须超过200个预选位才能有市场。然而,据有关专家载文分析认为,这种彩电没有实用价值,缺乏科学根据,只是用来误导消费者,使消费者盲目购买其产品。该专家提出了五点理由:
其一,按照目前广播电视体制,分配给广播电视的频道为56个,有线电视增补频道为42个,有用的电视频道为98个。在这种电视体制下,超过100个预选位的彩电受频道限制而失去实用价值。其二,广播电视频道不允许邻频道布台,以免造成邻频道图像、伴音干扰。根据这一原则,在同一城市、同一保护区,广播频道最大可能布台数约为30个左右,再加上有线电视增补频道42个,我们可接收到的电视节目最大可能性是70多个。其三,在同一城市内,还有各种通信台、导航台、传呼台、军用雷达等,它们都要占用频率资源,实际上可用的频率资源不可能都用来发射、传输电视节目。其四,广播电视频道和有线电视频道在布台时,除考虑邻频道干扰外,还要考虑镜像频道干扰、组合频率干扰、互调干扰等因素。其五,未来数字电视采用图像、伴音信源压缩编码、信道纠错编码调制方式,现在市场出售的彩电不可能接收、解调未来数字电视信号。
专家提醒消费者,从100个预选位变到200个以上的预选位是很容易实现的,过分宣传得到的商业利益远远大于它的付出,消费者冲着它去购买确属盲目消费,如果花高价购买这种彩电,就更不值得了。